第十四章 红福绿喜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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竹马加未婚夫杨倾墨寄过来的《云山记》是她所接触的第一本话本子,那本《云山记》她没用两天就看完了,而她之所以用了两天,主要还是因为里面有很多她不认识的字和不明其意的用辞,将那些字和用辞记下来去问了父亲,又代入到原文中重新看了一遍,如此方才用了两日时间。

由此可见,那本《云山记》委实没有多长,但故事虽短,情节却张弛有道,风土人物更是刻画的栩栩如生。

最让耿星霜觉得美好的便是这《云山记》的主人公云山,初初一看,只觉得这名字起的平平无常,可是越看下去,便觉得这名起的好,不仅名起的好,人物品性、处事方式更是让人觉得与名姓实在贴合,既有云之飘然洒脱,亦有山之稳重务实。

只看故事,眼前便能跃然出一名朗朗如修竹般的清俊少年来,当然,故事说的并不仅仅是这名少年,是他和他的一群同伴们,跋山涉水途中所遇到的各种新奇甚至古怪的事情,而他们又以何种方式处理或者是脱困的,有平和的娓娓道来,更有惊心动魄的着力描写,让耿星霜看上之后,便欲罢不能,而后到关键时刻,戛然而止,实在令人扼腕捶胸。

从这册书的结尾来看,故事远远没有结束,不仅是没有结束,而是刚刚开始。

一开始,耿星霜并不知道《云山记》的书写者云飞雁就是她的竹马兼未婚夫杨倾墨,以为是杨倾墨从平城或者其他地方的书铺中买来的,觉得内容不错,才寄给自己阅读欣赏,以期在成亲之前能培养出共同爱好,在成亲之后不至于相对无言。

还是后来二人书信往来频繁,杨倾墨不止一次的传寄这类传奇故事,来而不往非礼也,为此,耿星霜也开始在宁都各大书铺淘换各种话本子和传奇故事书。

当时不多的零花钱几乎都花在书铺中了,看的多了,二人关于话本子中的故事交流的便也越发频繁起来,在一次回信中的一句看似不经意的语句中,耿星霜敏感的察觉到了话本子之事似乎与她想的完全不一样。

然后她也没有拐弯抹角,而是直接在信中问了,这才知道原来人家寄给自己的话本子都是自己写的,而她寄给人家的,却是去书铺买的。

这般一对比,显得对方诚意满满,自己全是敷衍,可是她常年待在宁都,那时连出门的机会都很少,并没有对方远赴千里的阅历,哪里能写的出来。

当然,这只是其中一个不是那般重要的理由,那些能写画本子的人,也未必个个都行了万里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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